保安管理制度(保安部管理制度)

保安管理制度
 

一)住宿登记管理制度
    1、前厅部的总台接待问询员负责接待客人住宿登记工作,每天24小时当班服务。
    2、所有中外旅客一律实行登记,登记率达百分之百。
    3、零散客人实施登记时必须做到“三清、三核对”:
“三清”是字迹清、登记项目清、证件查验清。
“三核对”是:核对旅客本人和证件照片是否相符、核对登记的年龄与证件的年龄是否相符、核对证件印章和使用年限是否有效。
    4、VIP客人可先引领进房,在房内办理登记手续或由省、市接待部门代为登记填写。
    5、旅行团体客人的住宿登记由市场营销部旅行社销售代表和旅行社陪同代办填报。
    6、接待员在实施住宿登记时,应负责协助公安机关切实做好有关通缉、协查核对工作。
    7、在客人进行住宿登记时,接待员有责任提醒客人,饭店设有贵重物品保险箱,如有贵重财产可代为保管。
   (二)客房治安消防管理制度
    1、客房服务员、清洁员,同时也是保安员,要掌握客情,做好服务,保障安全。
    2、客房内必须标有安全疏散指示图,在摆放的饭店《服务指南》宣传册中,必须有公安部门颁布的《宾馆、饭店旅客须知》。
    3、客房的管理人员、服务员和清洁员都应熟悉自己岗位的环境,知道安全出口的方位和消防器材的摆放位置,以及使用方法,并保持安全通道的畅通(安全通道严禁堆放工作车辆和杂物)。发现安全指示灯和应急照明灯发生故障及时报修。
    4、严格执行客房清洁流程,清洁客房时将门敞开;严禁查翻客人箱包和衣物。做完清洁离房时,关上房门,并在客房清洁报表的打扫时间栏目内注明进房和离房的具体时间。
    5、严格执行迎送客人流程,客人退房离店时,及时进房检查,发现遗留物品,按照客人失落物品处理流程的规定处理。发现其他问题和异常情况,迅即报告。
    6、及时掌握客情,发现挂有请勿打扰牌的客房,按照对这类客房处理流程的规定,妥善处理;发现客人住宿不登记或登记不住宿的情况,及时向领导汇报;发现客房楼层有异味、异声,要随即查明情况,并向保安部报告。
    7、喜庆节日,要特别注意执行公安消防部门关于严禁在市区燃放烟花爆竹
的规定,劝告和提醒客人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负责。
    8、发生火警,首先要保持镇静,迅即报告,讲明地点和燃烧的物资,以及火势情况和本人的姓名及工号,并沉着地进行扑救工作;有人受伤先救人后灭火;如电器着火,先关电源,并迅速用客房楼层放置的灭火器材灭火。
   (三)长包房安全管理制度
    1、长包房的租赁由饭店市场营销部负责。
    2、市场营销部在与租赁人签订合同前,必须查验承租人的有效证件,并复印留存备查。
    3、为了保障长住客户人身和财产安全,在签订租房合同时,必须按照我国政府公布的治安、消防条例和法令的规定,签订《治安防火责任书》,作为合同的附件。其内容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⑴在登记住宿和办公的人员变更时,应及时向饭店申报变更人员的姓名和有关情况,以便饭店配合,及时按照公安部门的规定做好变更登记。
  ⑵长包房的钥匙应妥善保管,遗失或需要增配时,应及时报告和提出申请,由饭店按客房钥匙管理规定给予办理,以确保安全。
  ⑶长包房内严禁使用明火电器,如需安装其它电器设备时应向饭店提出申请,其容量必须控制在公安消防部门规定的范围之内,经饭店审核同意后协助办理,确保安全。
  ⑷长包房内的办公人员在全部离房前,必须对房内的设备和财物进行安全检查,关闭或切断所有的电器设备的电源,收藏好重要的文件资料和贵重的财物,检查烟缸和废纸桶内有无尚未熄灭的烟火,以确保安全。
  ⑸节假日期间,除租赁方负责人和指定的值班人员以外,为保证安全,饭店的服务人员有权查问和阻止其他人员进入房内。
  ⑹上级主管部门和饭店开展的安全检查活动,租赁方应予以支持和配合。
    4、长包房租赁合同签订以后,在入住以前,必须严格执行缴付定金制度。前厅人员应根据市场营销部发送的订房委托书和计财部收到客户定金后加盖信用章的租赁合同复印件办理入住手续。
    5、长包房的房卡应有明显的标志,并严格控制发放。用作办公室的长包房限一房一卡,持卡人为签约人。用作住宿或住宿兼办公的长包房,按登记住宿的人发卡。
    6、客房服务员要熟悉本楼层长包房住客的情况,用作办公的长包房在工作人员下班以后,要及时做好清洁卫生和安全检查工作。
    7、为了使各有关部门掌握长包房的情况,相互协作共同做好长包房的管理工作,市场营销部应在每月月初将当月的饭店长包房情况编制《长包房一览表》分送餐饮、房务、保安、工程等各有关部门。
   (四)饭店钥匙安全管理制度
    1、配制钥匙管理
  ⑴饭店客房钥匙采取分级管理制度。客房总钥匙由总经理和客房部负责管理,各执一把。客房楼层总钥匙由管理员或领班负责领用和保管。客房门钥匙由前厅部总服务台负责管理。
  ⑵饭店客房钥匙应严格管理妥善保管。因工作需要,临时借用客房门钥匙和总钥匙,必须办理登记和借用手续,并按时收回。
  ⑶客房门钥匙在客人办理住宿登记时由总服务台发给客人,各有关部门收到客人退回的门钥匙应及时交总服务台管理。发现客房门钥匙遗失,应填写保安部专为此而印制的配置调换钥匙登记表(见附录业务报表),经客房部经理(或总服务台管理员)签字同意送保安部批准后交工程部配置钥匙并调换锁蕊。
  ⑷客房和客房楼层的总钥匙,严禁带出店外,负责保管的人员下班时必须做好移交和交接工作,不得丢失或随意开启房门给无关人员进房,否则将追究责任。因工作需要,增配客房和楼层总钥匙,必须严格执行审批手续,并办理领用登记。增配客房总钥匙,在填写配置调换钥匙登记表并写明领用和保管人姓名以后,经保安部审核同意报房务部总监批准,领用保管人在领用时必须办理领用登记。增配客房楼层总钥匙,由客房部填写配置调换钥匙登记表,经部经理审核同意送保安部批准,对领用和保管客房楼层总钥匙的管理员或领班,客房部应有领用登记记录。
  ⑸除饭店客房钥匙以外,其他各部门及所属单位的门钥匙由各部门负责管理和做好登记领用记录,并将其中一把送交总经理室保管备用。需要增配或调换钥匙时,应填写“配置调换钥匙登记表”,并送保安部审核批准。调换钥匙应同时更换总经理室保管备用的一把。
  ⑹由总经理室保管备用的客房总钥匙和各部门及所属单位的门钥匙,应指定专人保管和封存,需要使用时,应经店领导或夜间经理批准,并做好借用原因、借用人及借出时间和交还时间的登记记录。
  ⑺保安部负责对饭店钥匙管理的督促和检查,做好登记注册工作,积极配合各部门加强对钥匙的管理。
    2、电子门锁管理
  保安部要根据不同功能的电子门锁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一般电子门锁的安全管理有以下几点要求:
    ⑴客房紧急钥匙磁卡由总经理和保安部专管人员各掌管一把。
  ⑵饭店内部专用钥匙磁卡领用由保安部登记注册。(如总经理紧急卡,客房部经理钥匙卡,楼层清洁员卡,管理员卡等。)
  ⑶制卡室(点)要列为要害部位,需有电视监控二十四小时录像。
  ⑷制卡必须独立操作,发现有可能泄密的情况要及时更改密码。
  ⑸除饭店总经理外,工作门锁磁卡须当班领用、下班交部门,并办理领交手续。
  ⑹总台接待人员制作钥匙磁卡,磁卡的密码由保安部专人登记备案。接触密码人员离岗或离店,钥匙磁卡的专管人员要取消原来的磁卡密码,编好新的磁卡密码,并做好记录。
  ⑺保安部和房务部各有一名钥匙磁卡的专管人员,负责全店客房钥匙的安全管理,并对磁卡钥匙的管理制度进行定期检查。发现漏洞要及时向部领导汇报,并提出整改措施。
  ⑻电子门锁卡一旦遗失,要立即报客房部。客房部用封锁磁卡消除原卡使用范围内的门锁密码后即向保安部报告。
   (五)行李房安全管理制度
    1、客人行李寄存、领取和请他人代领行李以及在行李寄存卡遗失时领取行李,必须严格执行行李寄存及领取程序。
    2、行李房内严禁吸烟,不得存放职工私人物品,非住店客人的行李一般不予寄存。
    3、如有人在行李房内工作,行李房门要敞开,人离即将门锁上。
    4、行李房的钥匙由领班掌管,不得随意放置或带走,交接班时应做好钥匙的交接工作。
    5、行李寄存卡的前页有关规定事项内应注明“公安当局通知:严禁存放危险和违禁物品”。
   (六)贵重物品保险箱安全管理制度
    1、贵重物品保险箱由计划财务部确定专人负责管理。
    2、客人需要使用保险箱时,首先应核对证实是住客以后,方可请客人办理使用手续,填写保险箱记录卡,并在卡上亲笔签名,然后将保险箱的钥匙交给客人,由客人亲自将需要保管的贵重财物放入箱内并上锁以后,代为存放和保管。
    3、客人使用保险箱期间,每次开箱前,应先请客人在保险箱记录卡的背页领取记录栏内,填写领取日期和时间,并请客人签名,经核对无误以后,方可让客人开箱。非本人前来开箱应婉言拒办。
    4、如在办理使用手续时,有两位或两位以上的客人同时在保险箱记录卡上签名,并说明需要领取时在卡上签名的客人必须同时在场方可开箱,应请客人在记录上注明这一要求,并在记录卡的背面作上醒目的标记。当客人前来领取时,应严格按照客人提出的要求办理开箱手续,并认真核对签名,严防工作失误。
    5、客人丢失了保险箱的钥匙,应即告知大堂经理,由大堂经理按照保险箱钥匙遗失处理流程,请客人填写前厅部专为此印制的撬开保险箱委托书,并当着客人的面,在大堂经理和保安人员在场的情况下,请工程部指派人员撬开,请客人取回箱内财物;由于客人自己的疏忽,导致保险箱撬开损坏,应按撬开保险箱委托书中的规定,请客人支付一定的赔偿费用。
    6、保险箱的外钥匙严禁带出店外和私自配制。空关的保险箱钥匙要集中存放在保险箱内。要妥善保管保险箱的外钥匙,交接班时要连同空关的保险箱钥匙一起做好交接工作,点清数字。
   (七)餐厅治安管理制度
    1、餐厅的治安管理由各餐厅管理人员负责。
    2、如有重要宴请或大型活动,应及时通知保安部,由保安部指派适当的保安人员在门口协助维持治安秩序。
    3、餐厅的桌位应保持适当的间距,对正在用餐的客人,服务员要照看好客人随身携带的物品,并及时提醒客人保管好,以防他人顺手牵羊,偷走财物。
    4、餐厅客满时,餐厅领台员应请客人去餐厅外等侯,不要让客人自己进入餐厅找位。
    5、餐厅内如发生影响治安秩序的人与事,应及时报告保安部处理。
    6、客人用餐完毕,服务员应及时检查用餐的现场,发现客人有遗留的物品,应立即送还给客人或上交餐饮部,由餐饮部按照客人失落物品的处理流程进行处理。
    7、餐厅营业结束,在做好结束工作的同时,要认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安全。
   (八)公共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制度
    1、公共娱乐场所的治安管理由各娱乐场所的管理人员负责。
    2、各娱乐场所、场地装修或改建施工前,图纸须送文化、公安部门核准后施工。
    3、各娱乐场所建筑必须坚固、安全、消防设备齐全、有效,设置适当,有二个以上出入通道,并配备相应的治安管理人员。
    4、各娱乐场所必须严格控制活动人员的数量,按治安主管部门批准的限额人数售票。
    5、娱乐场所发生醉酒闹事、殴斗等影响治安秩序的情况,应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和隔离;发现有不轨行为的人与事应严密监视和控制,并迅速向保安部门(或公安部门)报告。
    6、营业结束时,应做好安全检查工作,发现客人遗落物品,要及时上缴,按照失落物品的处理流程进行处理。
   (九)厨房安全管理制度
    1、厨房内有与规模相适应的消防设备和足量的消防器材,从业人员了解使用方法和防火安全知识。
    2、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厨房工作间隙期间,应有专人值班;厨房内严禁吸烟,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和有毒的危险物品。液化气卡式炉和酒精炉备用的小气瓶和固体酒精,由管事部专人保管,指定在安全的地方存放,随用随领。
    3、煤气灶点火时要火等气,下班时要关紧气阀,熄灭火种。
    4、开油锅过程中,注意控制油温,厨师不得随意离开,防止油锅着火,保证安全。
    5、进行日常清洁和计划清洁时,严防将水喷洒到电插座、电开关处,防止电线短路起火,脱排油烟机和排烟管道要定期清洗。
    6、发现事故苗子或有异声、异味,必须立即查明原因,迅速处理并报告保安部,切实消除隐患,防患于未燃。
    7、下班前,要检查水、电、煤气和蒸气,关紧开关,关上门窗。
   (十)商场治安管理制度
    1、商场的治安管理由商场管理人员负责,各个营业柜点和商品由营业员负责,执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2、保安部的保安人员无特殊情况不进入商场和营业柜点,一旦发生治安案件和接获报警信息及情况,要及时赶赴现场查处。
    3、经营金银手饰、珠宝、古董的营业柜、点是管理的重点,必须严格做到账物相符,日清日盘,交接手续完善,营业结束时应将陈列的商品收入保险箱内。
    4、商场的管理人员和营业员要维护商场区域的秩序,掌握活动于商场范围的客人动态,提高警惕,防止不法分子混迹其中进行偷盗、扒窃活动,注意发现可疑情况,并及时报告。
    5、销售商品收款找零要点清金额,认真验证钞票、信用卡,防止混入和使用假币及失效的信用卡。
   (十一)计财部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
    1、计财部办公室的门窗应装置安全栅栏和报警器,受理收付款处应设柜台。
    2、存放现金必须使用保险箱,并专人专管。
    3、保险箱的钥匙、密码应同时使用,下班时拨乱密码,专管人员工作调动或调离,密码应重新调整。
    4、现金存放不得超过银行核定的限额。
    5、解款、提款必须二人以上,并使用防劫报警箱或报警包,数额大的要派专车接送,保安部应指派保安人员护送。
    6、支票、票证和凭证的管理,坚持检验复核制度,支票和印章应存放在保险箱和保险柜内,严禁使用空白支票。
   (十二)物料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1、物料仓库应有牢固的房顶、墙壁和地面。门窗有可靠的防护装置。房顶及地下管道层不得与其他房间相通。
    2、仓库内敷设的电线应有铁质套管。严禁使用荧光灯照明,一般物料仓库用白炽灯加防护罩,烟酒仓库使用防爆灯,并将电源开关安装在库外。仓库的工作人员下班时,应关闭或切断电源。
    3、仓库内严禁吸烟,并应设置适量的灭火器材。存放的物品应按防火要求留出“五距”。(即灯距不少于0.5米,顶距、墙距不少于0.3米,柱距、垛距不少于0.1米)
    4、存放贵重物品的仓库,要安装防盗报警器,并配置防撬锁。
    5、物料仓库存放的各类物品应建立账册,定期盘点,做到账物相符,发现短缺立即报告。
    6、仓库安全应有专人负责,门钥匙有专人保管,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仓库,不得在仓库内会客。
   (十三)要害部位安全管理制度
    1、要害部位是指影响饭店全面安全的部位,其中包括:锅炉房、空调机房、电梯机房、配电房、发电机房、电话总机房、保安监控室、电脑房和危险品仓库等。
    2、非要害部位的工作人员,未经所属的部门经理同意不得入内,经准许进入的人员应进行登记,并注明进出原因、时间及批准人。
    3、凡在要害部位工作的人员要忠于职守,熟悉和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和作业规程,积极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对安全承担责任。
    4、凡是要害部位,不准乱拉电线。严禁带入和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严禁吸烟。不得在其周围堆放杂物,保持通道畅通。油库加油时,油车必须停车熄火。
    5、要害部位的消防设施和器材要严加管理,保证完好,严禁移作他用,工作人员熟知安全消防知识。
    6、各种机械设备、仪表仪器、线路管道和阀门开关要定期进行保养,班前班后检查,保证安全和正常运作。
    7、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交接工作清楚,并有记录。
    8、保安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对要害部位的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和督导,发现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
   (十四)规范施工中的安全管理制度
    施工过程中的防火、治安管理第一责任人是饭店的法人代表。保安、工程和施工等部门按职能分工互相配合做好各项管理工作。
    1、施工项目防火设计的审核
  ⑴施工项目防火设计,必须委托持有市建委颁发的工程设计证书的设计单位。
  ⑵凡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以及营业性的公共场所、使用面积100平方米以上的内部会场、娱乐场所和计算机房、档案室等重要场所的内部装修,必须履行防火审核报批手续。
  ⑶报批的程序为:饭店先将填妥的建筑设计防火审核送审表连同有关图纸、资料送公司保安总监室,经公司保安总监初审合格并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再报消防监督部门审核,经核准后方可施工。施工中不得擅自变更防火设计内容,确需变更的应经原审批部门核准。
  ⑷工程竣工后,须经消防监督部门和公司保安总监共同验收,确认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施工队伍的管理
  ⑴施工队伍进场之前,饭店工程部应会同保安部要与施工单位签订包括防火、治安管理等内容的安全协议,经双方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后,严格按协议执行。
  ⑵外省市的施工人员应持有公安机关核发的暂住人口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本市的施工人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饭店工程和保安部门对施工人员的基本情况要登记造册,对他们的上述有效证件复印备查。
  ⑶所有施工人员必须接受安全培训,掌握消防、治安的基本常识和要求,并学会使用常用的灭火器材和了解紧急情况时正确处置、及时报告的程序,培训后经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
  ⑷电工、焊工、及化学危险物品管理人员等特殊工种人员须持有特殊工种操作证方能作业,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操作,不得跨工种作业,也不得以任何借口违章作业。特殊工种操作证应随身携带以备检查。
  ⑸饭店人力资源部应统一制作临时出入证,所有施工人员在施工期间必须佩带“临时出入证”胸卡,如有两个以上项目的施工,对同时在饭店内施工的人员,可按胸卡颜色的不同加以区分,便于管理。
  ⑹外来施工人员不得在施工无关的区域内乱窜或逗留。除特殊原因经饭店领导批准的以外,一般情况下外来人员不得在饭店内留宿。
  ⑺禁止施工人员将施工现场作为生活场所用电、火炉烧水、煮饭。
⑻饭店应制订并颁布施工防火、治安有关奖惩规定,对有违章行为的施工单位和不服从管理的,可停止其施工作业。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消防监督管理若干规定”以及因违章造成事故的,应送交有关部门进行处理,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3、施工场地的管理
  ⑴建立禁烟区域。施工现场有火灾危险的部位须有醒目的禁烟、火标志。在安全处设固定吸烟点并放置有水的非燃容器,确保烟头、烟灰、火柴梗不落地。
  ⑵建立危险品的管理、使用制度。施工现场内严格限制危险品的存放量,以当天的使用量为限,用多少,领多少,用剩的须当天进库,严禁在作业现场过夜。油漆作业不得与明火作业交叉进行。
  ⑶安全用电管理。对施工用电应经工程部门核准配给,防止超负荷用电,不得乱拉乱接电线,需拉临时线,应事先申请批准,并要有防护措施,使用完毕及时收掉。施工所用各种电气设备必须完好,严禁带“病”使用。
  ⑷保证安全疏散通道的畅通,防止因堆放各种建筑、装修材料而堵塞,影响安全。
  ⑸每天施工结束后要清理场地,用剩的危险品、易燃品应进库存放,清除现场的可燃垃圾。临时堆放垃圾的地方应保证远离火种,并及时清出,勿使堆放过多和时间过长。严禁用焚烧的方法处理建筑垃圾。
  ⑹施工所用的建筑装修材料应有严格的保管制度,尤其是价值较高的物品,需有专人管理,领用手续清楚。
  ⑺施工队伍必须有专(兼)职安全员,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劝阻并纠正违章现象,发现问题立即报告。
   (十五)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按规定办理申报、审批手续
  ⑴饭店和外来施工单位需要动火作业的工程,必须事先向保安部提出申请,填写“动火作业申请表”。
  ⑵保安部应按照三级动火审批制的规定,应上报上级领导和主管部门批准的,必须按规定申报核准。如在原定的动火时间内未能完成任务而需延长时间继续动火作业的,必须重新办理动火手续。
    2、动火前必须做到“五不”:
  ⑴防火、灭火措施不落实的不动火。
  ⑵周围的易燃物品未清除的不动火。
  ⑶附近难以移动的易燃结构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的不动火。
  ⑷凡储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场所,未经排除危险的不动火。
  ⑸未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不动火。
    3、动火中必须做到“四要”,动火后必须做到“一清”:
  ⑴要指定现场安全负责人,进行安全监护。
  ⑵要严密注意动火情况,发现不安全苗子,立即停火。
  ⑶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⑷要及时补救作业中发生的火警和燃爆事故。
  ⑸动火后必须做到“一清”:即清理现场火种后方可撤离。
    4、保安部在动火作业期间对施工现场要加强巡查,确保安全。
   (十六)饭店员工治安管理制度
    1、饭店员工均需自觉地服从保安人员按照规定实施的各项治安消防管理;均应严格遵守《员工手册》中规定的安全制度,接受保安人员的劝导和指正。
    2、员工上、下班应走员工通道,上班时携带的私人物品和提包,均应存放在本人的更衣箱内,不得带入工作区域,否则保安人员有权不予放行。
    3、员工的自行车、助动车和摩托车应停放在饭店规定的场所,对乱停乱放的车辆,保安部有权扣留和处罚。
    4、员工更衣室不准作为会客和接待来访亲友的场所,不得作为休息场所。本人的更衣箱要爱惜保管和使用,不得私自调换和转让;钥匙丢失要及时报告,并照价补配;工作调离要及时交还。
    5、员工在店内捡获任何物品,都应立即上交给所在部门,不得隐匿和不报。
部门收到员工捡获的物品,应按照“客人失落物品的处理程序”交大堂经理处理。
    6、员工发现可疑情况和各种违法犯罪活动,有责任迅即向保安部报告,当公安、保安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和查处案件时,有关员工应积极配合,如实提供情况。
    7、发生盗窃、抢劫、凶杀等事件时,应在报告保安部和公安机关的同时,保护好现场,除急救外,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现场。
    8、发生火情时,所有员工必须无条件服从总经理和保安部领导的指挥调遣,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扑救。
   (十七)化学和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1、使用化学和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安全要求
    ⑴化学危险品的使用要求
A、饭店凡在新、改、扩建工程中需用的化学危险品(外包装上都有明显标志),都必须控制采购总量,原则上当天用多少购多少。
B、对当天未使用完的上述物品(包括氧气瓶等危险品器材),都必须存放到专用的场地,不得留存在施工和无关场所。
⑵日用危险物品的使用要求
A、饭店对餐饮所用的卡式炉液化气罐(固体酒精)和客房使用的火柴,也必须控制采购总量。原则上液化气罐(固体酒精)的周转容量为一周(7天);火柴为两周(14天)。
B、使用部门要以当天的用量为准,原则上用多少领多少。
2、化学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物品存放场地的安全要求
⑴化学危险品存放场地的安全要求
A、存放施工危险物品的场所,必须设立在偏离主楼群、人员往来较少、并相对独立的地方。
B、存放地必须用阻燃、轻质的建筑材料建造,并要具备干燥、阴凉、通风、防晒、防潮、防高温等条件。
C、存放地的照明必须是防爆型的灯具,并备有消防灭火器材。
D、存放的化学危险物品必须要分门别类、区别性质,科学合理储存。
E、存放地内严格执行“四禁”“二不准”即:存放地内“严禁吸烟、严禁明火取暖、严禁住宿和办公、严禁无关人员入内”,以及化学危险物品“不准超量存放、不准混杂存放”。
F、每次工作结束后,必须切断电源;每天下班时必须进行防火安全检查。
  ⑵日用危险物品存放的安全要求
    A、存放日用危险物品的场地必须隔离主楼群;隔离施工危险物品存放地,并与其他日用物料存放地保持一定的距离。
    B、存放场地必须具备阴凉、通风、抗高温的条件。
C、除火柴要放置在专用的铁箱内,对卡式炉的乙烷气罐(固体酒精)也应设置专用铁箱(罐)予以储存。
D、存放场地的照明必须为防爆灯(或白炽灯),电器开关必须安装在场外,并配备灭火器材。
E、存放场地内严禁吸烟、严禁使用明火、严禁无关人员入内。
F、工作结束后必须切断电源。
    3、化学和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
  ⑴化学危险物品的管理。
A、化学危险物品的保管人员,必须经过消防部门专业培训、并持有上岗证书。
B、化学危险物品的发放必须建立和健全登记制度即:发放的时间、货名、数量以及经手人员发放签收等。
C、保管人员应定期对化学危险物品的发放情况进行核对,做到账物相符。
D、账物上发现异常,应立即向主管领导和保安部报告,并必须查明原因。
E、需对存放场地进行设备检修时,必须将危险物品搬离;如需动用明火,还必须会同保安部门制定安全防火措施。
F、对使用化学危险物品的部门和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消防法规和安全生产的规定进行操作。
  ⑵日用危险物品的管理
A、对卡式炉乙烷气罐(固体酒精)和火柴的保管人员,应相对固定。
B、保管人员要定期盘核日用危险物品的库存量,并及时与物品采购员取得沟通,共同掌握和控制好存放的数量。
C、需对存放场地进行设备检修时,必须将危险物品搬离;如需动用明火,还必须会同保安部门制定安全防火措施。
D、对使用上述危险物品的部门,必须遵循防火规范和要求。
   (十八)租赁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⑴市场营销部(或相关部室)
A、在与租赁方签订租赁合同前,必须查验承租方的有效证件即:法定资格。并复印留存备查。
B、在与租赁方签订租赁合同时,要附签治安、防火责任书,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
    C、应关心和了解租赁方所开展的经营活动是否遵守政府的法规、是否履行与饭店签约的租赁合同及安全责任书,并及时与保安等有关部门沟通联系。
  ⑵保安部
A、应把租赁场所的安全管理纳入于饭店安全防范的护卫体系。
B、要帮助租赁方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防范措施、确定安全管理的专(兼)职人员,并经常予以业务联系和指导。
C、要对租赁场所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检查,落实安全制度和防范措施。
D、要定期召开租赁场所负责人会议,及时把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的要求、任务以及饭店的贯彻意见进行传达和布置。
  ⑶租赁方
A、租赁方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是承租场所治安和消防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场所的安全工作负责。。
B、承租场所必须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安全管理措施,配备专(兼)职人员,具体负责安全管理工作。
C、租赁方需对承租场所进行改建和装修,必须经饭店审核同意,并报政府有关部门(治安、消防、文化)批准。
D、承租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电器,需要增添电器设备应向饭店提出申请,得到许可后方能安装和扩大容量。
E、承租场所在营业结束时,必须进行安全检查;员工下班离开时,必须切断电源、关闭门窗。
各项经营活动必须遵纪守法。发现客人中有违法活动应予以制止,并立即向饭店保安部门或公安部门报告。
租赁方对上级主管部门(含政府职能部门)、饭店保安部门开展的业务工作和安全检查,必须予以支持和配合。
   (十九)保安器材使用规定
    1、对讲机
  ⑴对讲机系无线电通讯工具,添置、更新必须向市无线电管理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按核准的频道和频率使用。
  ⑵对讲机按编号登记入账,有专人负责管理,并按使用说明的要求做好维护保养工作。
  ⑶对讲机的使用人员按工作班次相对固定,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的责任制。交接班时,必须做好交接登记和查验工作,发现故障立即报告,如属人为造成,应追究当事人责任。
  ⑷对讲机原则上不予外借,并在使用中必须严格执行“三禁”规定:一是严禁通话内容涉及工作机密;二是严禁在通话中闲聊或扯拉与工作无关的内容;三是严禁带回家私作通讯工具。
    2、电警棍
  ⑴电警棍的购置必须经饭店分管领导批准,有专人负责管理,编号登记入账,并做好领用登记和维护保养工作。
  ⑵电警棍通常由保安巡逻员佩带和保安部值班人员应急备用,只限于制止犯罪和正当防卫时使用。
  ⑶电警棍不得外借,并严禁携带外出。
    3、巡逻到位仪
  ⑴巡逻到位仪的布局要求是:疏密兼顾,确保重点。
  ⑵保安巡逻员上岗执勤必须佩带巡逻到位仪的手提机,在巡逻过程中,必须在巡逻到位仪上作好签到。
  ⑶巡逻到位仪是饭店的保安设备设施,应编号登记入账,并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的责任制,发现异常,必须查明原因,并视情对有关人员作出相应处理。
    4、手推消防车
  ⑴手推消防车由消防干事负责保养和管理,并应编号登记入账,定位于客房区域或重点部位。
  ⑵手推消防车内的各类消防器材要定期进行检查和保养,并按期更换大容量灭火器内的气、药水。
    5、约束带
  ⑴约束带由专人负责保管,不得外借和携带外出。
  ⑵约束带只限用于闹事的精神病患者和制止正在实施违法犯罪并行凶反抗的人员,但在使用后应做好情况记录和说明。
   (二十)财产管理制度
    1、按照饭店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保安部使用的各种治安、消防设备设施由保安部秘书负责统一管理,建立部门财产二级明细账;各管区使用的设备设施由各管区建立财产三级账,做到账物相符,账账相符。
    2、保安部使用的各种设备设施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的责任制,必须按照使用说明要求或接受主管部门的使用培训,准确使用,并按设备设施的维护标准切实做好维护保养和清洁工作,做到爱惜使用。
    3、新设备的添置必须会同计财部与工程部共同验收,并填写计财部统一印制的财产领用单,办理领用手续后,登记入账。
    4、设备的调拨、出借必须经财务总监或总经理批准,并按批准文件填写计
财部统一印制的固定资产调拨单,私自调拨和出借,将追究当事人责任。
    5、各种设备在饭店部门间的转移,应办理转移手续,填写计财部统一印制的固定资产转移单,送交计财部备案,并办理登账变动手续。
    6、设备因使用日久或损坏不能使用,或技术进步而淘汰,需要报废时,必须经饭店财务总监或总经理组织技术鉴定小组进行鉴定,确认无使用价值时,才能办理报废手续,填写计财部统一印制的固定资产报废单,按审批权限批准后,会同计财部办理注销手续,报废的设备由计财部统一处理。
    7、保安部秘书每季度应会同各管区管理员对使用的设备进行一次检查和核对,每年定期清查盘点,确保账、物相符。
   (二十一)员工考勤制度
    1、保安部员工必须按时上下班,并按规定在进出饭店时打钟卡,钟卡上记录的时间只表示员工进入或离开饭店的时间,上下班时间以部门考勤记录为准。
    2、部门考勤实行逐级考勤制。班组员工的考勤由领班负责;领班的考勤由主管的管理员负责;管理员的考勤由部经理和经理助理负责。每天考勤记录在饭店统一印制的、每个员工人手一本的考勤卡上,必须做到准确记录出缺勤情况。
    3、员工考勤每月汇总一次,由保安部秘书进行考勤统计,并填写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印制的“员工出勤情况月报表”,送报人力资源部,作为工资造表和发放工资的依据。
    4、员工考勤内容有:出勤、迟到、早退、旷工、事假、病假、丧假、婚假、产假、探亲假、法定假、年度休假和加班调休等。
    5、员工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上班严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和无故早退;下班后不得在店内无故逗留。如需调换班次,事先应征得管理人员同意。
    6、员工因病请假,必须有饭店医务室出具的病假证明,或经医务室确认的指定医院的病假证明,方可准假。
    7、员工因私事请假(包括婚事、丧事、探亲等),均应事先提出申请,经主管的管理人员批准,部经理请假须经总经理批准。
   (二十二)预算管理制度
    1、根据《饭店预算管理制度》的规定,本部门年度预算编制应根据饭店经营方针和预算大纲,由部门经理负责组织各管区管理员进行测算并编制,报饭店审定后执行。部门预算的编制应服从饭店的总体平衡。
    2、预算内容主要包括:保安设备添置和维修费用、物料耗用费用、劳动力成本和其他零星开支等。
    3、年度预算中审定的各项成本费用目标,要分解至月度、季度,落实至各管区,并与考核和奖惩挂钩。各管区要加强对员工的教育,使每个员工明确成本费用控制目标。并加强检查,使费用严格控制在计划范围内。
    4、为了保证预算目标的实现,部门对每月的费用进行分析,研究和提出加强管理的措施,并按月、季、年度写出预算执行情况的分析报告,报总经理审阅。
   (二十三)人事管理制度
    1、劳动定员管理。
    ⑴定员定编是科学配备人员的数量界限和依据,应从本饭店服务和工作的实际需要出发,坚持科学、合理、精简的原则编制,并经人力资源部审核,报饭店领导核定。
    ⑵定员核定以后应保持相对稳定,如情况变化需作调整时,应提出增减计划,并做到申报理由充分,人员增减合理。
    ⑶在特殊情况下和特定时间内,劳动力无法平衡时,可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采取招用临时工或实习生来解决。
    2、人员调配管理。
    ⑴员工调配和招聘统一由人力资源部负责,部门不得对外招聘人员,或进行跨部门之间的调动。
    ⑵因实际人员少于定编需要增补时,应填写人力资源部统一印制的人员增补申请计划,报请人力资源部按饭店规定办理。
    ⑶技术工人改变工种、专业人员调动、要害部位人员变动均应与人力资源部商议,报饭店领导批准。
    3、员工档案管理。
    ⑴员工档案分人事档案和工作档案。人事档案由人力资源部统一管理,并负责材料的搜集、鉴别、保管、利用和传递。部门员工必须按《员工手册》的规定,准确填写员工登记表和如实反映个人情况,员工家庭地址和电话号码变更、家庭人口、婚姻状况和教育程度变化等情况,及时向部门和管区领导报告,并由部门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⑵员工工作档案由部门负责管理,从员工进店工作开始,记录其个人经历、工作表现、业务培训和奖惩等情况。各管区应配合做好材料搜集和登记工作,以保证员工工作档案的准确和完整。员工跨部门之间的调动,其工作档案应随之转移;因故离开饭店,其工作档案不作转移,由人力资源部按规定处理。
   (二十四)工作例会制度
    1、保安部工作例会。
    ⑴主持人:部经理。部经理缺勤时由经理助理主持。
    ⑵出席人员:各管区管理员及秘书。
    ⑶时间:每周一次(或视情而定)。
    ⑷主要内容:
    A、听取各管区工作汇报,总结分析饭店安全管理状况及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B、传达总经理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工作指示,布置工作任务,规定落实的时间和要求。
    2、班组班前和班后例会。
    ⑴主持人:管理员或班组领班。
    ⑵出席人员:当班班组员工。
    ⑶时间:上岗前和下班后。
    ⑷主要内容:
    A、班前会:检查员工仪容仪表,布置当班任务与分工,交待工作中应注意的事项与要求。
    B、班后会:对当班工作情况进行讲评,表扬先进,指出存在的问题,激励员工进一步做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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