楞严经的秘密
尽相等各方面的知识与智慧。在宗派上,不仅横跨禅、净、密、律,还能将其均衡其所。修行的次第,是为了获得充实、圆满的灵性。修行人的发心、解、行、证、悟,其一一剖析。
一、佛问:“你现在坐在精舍的讲堂里面,看外面的林田,在什么地方?”
佛问:“你在讲堂里面,先看到什么。”
佛问:“你看到外面的园林,凭什么可以看见?”
佛问:“依你所说,你的身体在讲堂内,窗户洞开,方能见到远处的园林。是否会有人在堂内,根本不能看到堂内的我和大众,而只能看见堂外的园林呢?”
佛问:“诚然如你所说,你的心,对于当前一切事物,都是明明了了。如果这个明明了了的心,确实存在于身体里面,就应该先能看到自己身体的内部。犹如一个人住在室内,应该先能看封室内的东西一样。试问,世界上有谁能够先看到了身体内部的东西,形,筋脉动摇的状态。纵然不可以看见,至少亦应当明明了了事实上,有谁能够自己看得见身体内部的状况呢?在身体以内既然找不出能知能见的心是什么样子,何以能够知道心由内部出身外的作用呢?所以你说,心在身体内部是错误的。”
二、阿难问:“听了佛的分析,我认为我和人们能知能见的心,在身外。譬如一盏灯光,燃亮在室内,这个灯光,应该首先用室内的一切,然后透过门窗再照到室外的庭院。世间的人,事实上不能自己看见身体内部,只能够看见身外的一切景物。犹如光本来就在室外,所以不能照见室内。”(阿难第二次所答的观念,认为心在身外。)
阿难答:“每个人的身体各自独立,各自存在,若要一个代表大众吃饭,而使人人能饱,绝无此理。”
阿难答:“当然有知觉。”
佛说:“既然身外一有举动,你心内在就有知觉的反应,何以认为心在身外呢?所以你说,心在身外是错误的。”
三、阿难说:“依照这样辨别,在身内既见不到心,而在外面的举动,内心就有反应,确见身心事实上不能分离,所以心在身外,也是错误。我再思维,心是潜伏在生理神经的根里。以眼睛举例来说,就如一个人戴上玻璃眼镜,虽然眼睛戴上东西,但并不障碍眼睛,眼的视线与外界接触,心就跟着起分别作用。人们不能自见身体的内部,因为心的作用在眼神经的根里,举眼能看外面而无障碍,就是眼神经根里的心向外发生的作用。”
佛问:“依你所说,认为心潜伏在生理神经的根里,并且举玻璃良罩眼来说明。凡是戴上眼镜的人,固然可以看见外面的景物,同时也能看见自己眼睛上的玻璃啦?”
佛说:“你说心潜伏在生理神经的根里,当一个人举眼看见外面景物时,何以不能够同时看见自己的眼睛呢?假若能够同时看见自己的眼睛,那么你所看见的眼睛,也等于外界的景象,就不能说是眼睛跟着心起分别的作用。如果心能向外面看外界的景象,却不能够同时看见自己的眼睛,那你所说的能知能见明明了了的心,潜伏在眼神经的根里,与眼睛戴上玻璃眼镜的譬喻相比拟,根本是错误的。”
四、阿难说:“再依我的思维,人们的身体,腑脏在身体的内部。眼晴和耳朵等有窍穴的器官,在身体的外表。凡是腑脏所在的,自然暗昧。有窍穴洞开的,自然透明。例如我现在对佛,张开眼睛,就看到光明,所以名为见外。闭上眼睛,就只见到黑暗,所以名为见内。以此例来说明,或者比较明了。”(阿难第四次所答的观念,不是针对心在何处去 辨别,只根据见明见暗来说明心在内在外的现象。)
“第一、当你闭上眼睛,看见黑暗的现象,这个黑暗的现象,是不是与眼睛所看见的境界对立。如果黑暗现象,对立在眼晴前面,当然不能认为在眼睛以内。那么,所说暗昧境界,名为在内,事实与理论,不能成立。
第三、假如说,目前黑暗的现象,不与眼睛对立,须知不相对立的境界,眼睛根本就看不见。唯有离开互相对立的外境,只剩下绝对在里面的现象,才可以说是内在的境界。那你所说在内的实际理论,才可以成立。
第五、假如由内到外,根本看不到自己的面目,你所认为内外界限对立的理论根据,就不成立。假使必由内到外,可以见到自己的面目,这个明明了了,能知能觉的心,以及可以看见物象的眼,就悬挂在虚空之间,怎样可以名为在内呢?
第七、我坐在你的面前,你的眼睛已经看到就知道了,你的心已经由你的眼到达我身上,同时你的身体仍然存在着有你自己的知觉。那么这个知觉作用,与你看见外界的知觉作用,是否同是你的心呢?
五、阿难说:“我听佛说“心生种种法生,法生种种心生”,我现在再加思维推测,这个思维的作用,就是我心的体住。当这个心的思惟体住,与外面境界事物相连合,就是心之所在,并不一定在内,在外,或者在中间三处。”(阿难第五次所答的观念,认为思维的作用,就是心的体性)
阿难说:“这个所谓能看见的是眼睛,能知的。”
佛说:“假若认为眼睛是能见的,现在你在室内,试问这个室能觉的心,并不是眼睛。若说必能先看见自己的面目,是不对内所开的门窗,也能够看见东西吗?而且一般刚死的人,眼睛还在,他们的眼睛也应该看得见东西。倘使眼睛还能看见东西,就不是死人了。再说,你这个能知能觉,明明了了的心,必有一个自体。
显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