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在心底的春天
◎陆映天
多少年来,一直想写点郑老师的文字,可总是不敢捉笔,一来对郑老师的生平了解不多,更重要的是怕自己的拙笔表达不出心中的那份崇敬之情。
又一个教师节到了,惶恐依旧,但冲动愈甚,还是忍不住拿起了笔,记下37年前的点点滴滴,记下那个,少年难忘的春天。
那是个4月的上午,很美,却被别离涂上了忧郁的色彩。
斜挎着早已磨破了的人造革黑包,灰白的头发在春风里微微扬起,脚步似乎显得很从容,偶尔回头,也是很快转过去,好像很决绝,又好像担心会瞬间改变什么似的。直到那个矮矮的身影,消失在校门口的拐弯处。那么多学生的目光依然盯着那空旷的校门口。
自此,在我这个小小少年的心里,便多了一幅永远无法抹去的画面。那个矮矮的身影便是郑玉林老师,一个至今在我心里还是谜一样存在的先生。
说是谜,那是一点也不过分。
郑老师是一名代课老教师,说他老,不是教龄长,而是代课时已经五十开外了。他能拥有这个临时工身份,也颇有点传奇色彩。当时正值上世纪八十年代初,百废待兴,教育工作也刚刚走上正轨,师资队伍严重不足。尤其是英语学科,科班出身的几乎没有。学校没有办法,只好让别的学科教师改教。有些老师自己连二十六个字母都读不准,就现学现卖当起了英语教师。
那时候,这位来自上海的,解放前名牌大学毕业的高级翻译,正在村子里,以做豆腐维持生计呢。看到乡里乡亲以及自己的孩子,有英语课本,却没有英语教师,他觉得应该为第二故乡出点力了。于是,郑老师就给当时的县教育局领导写了一封自荐信。由于是纯英文写作,领导们也看不懂,就请县中的老师讲解一下。也许是优美的书体,也许是流畅的笔法,总之,据说惊到了在场所有的人。在黄河古道边的一个封闭落后的村子里,居然有这样一位英文水平达教授级的人!于是郑老师终于有机会成了一名代课教师。至于,郑老师怎么会由大城市流落到穷乡僻壤?那时,十三四岁的我们也很好奇,但也只是私下猜猜,不为别的,就是因为好奇,不过,谜最终还是谜,那种神秘感也一直保持到现在。
不管成绩好不好,大家都喜欢上郑老师的课。记得那时候,每个乡镇也只有中心初中开设英语课,联办初中(设在村子里的小学加初中,七年一贯制),或设在村子里的高中是不开英语课的,就是因为缺教师。好多有点见识的家长,就尽力把孩子由村中学转进乡镇中心初中,许多插班生之前没有学过英语,学起来当然费劲,那时候能考个及格那就很不容易了。即便这样,大家还是喜欢上郑老师的课。喜欢那也是有原因的。
我们对郑老师的崇拜,是从他讲一口纯正的普通话开始的。要知道,那个时候,乡村的孩子很少听到人讲普通话的,就连学校里的语文老师也不讲普通话,大家一律“山芋腔”。郑老师不仅普通话标准,声音又特有磁性。单听声音就是一种享受。至于他纯正的英语口语,我们当时只是惊诧于他的记忆力,因为根本听不懂。郑老师的粉笔字也特别美观,那流畅的英文板书,一点儿也不比课本上的差。
一个老师,有一项特长,就会让学生五体投地,而郑老师在我们眼里那就是传奇一般存在了。
他的课总是充满魔力。他总是在想方设法,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鼓励学生自信。
记得一回课堂导入的复习环节,上课伊始,郑老师就开始讲英语小故事,我们大部分同学还没进入角色呢,有几个同学先窃窃笑起来了。郑老师就问那个笑的同学怎么回事。原来郑老师把以往学的单词“兔子”“腿”等,放在一起编起来一个小段子,说兔子是三条腿等。听了回答,郑老师很高心,大大赞扬了一番。以后,大家都竭尽努力地听他讲,生怕错过什么有趣的故事。像这样的例子还有许多许多。
他对学生的那份耐心,也是一般人很少有的。那时候,所有学科中,最难学的就是英语了。同在一个班的学生,有人学过点英语,有人少学了一学期,有人初二才插进来,一天没学过。这对教师来说,教学难度可想而知。可郑老师从未表现出不耐烦,相反,他总是循循善诱,不急不躁。对于有进步的同学,他总是不吝赞美之词。记得当年的徐寿春同学,就是初二转进来的,之前没学过英语,他学习特别勤奋,进步特别快。有一次,郑老师特地把他叫到办公室,听写单词,展示给别的老师看。郑老师脸上洋溢着收获的喜悦,他为自己遇到一个好苗子而兴奋不已。他当时就说过,这个孩子将来一定有出息。老人家预言很准,后来徐寿春同学考进了中国人民大学,在家乡一时传为美谈。
上世纪80年代初,考中专是很热门的,英语总分为50分,考高中按100分计入总分。郑老师告诉我们,英语将来一定是很重要的学科,要我们好好学习。为了让我们赶上学习进度,他还利用周末给我们补课。一个代课老师,不收一分钱,一上就是半天。毕竟年岁大了,累了就稍微休息一下,继续上课。在我的记忆里,不到两年的时间,郑老师的头发好像一下子白了许多。周末,学校食堂是不开伙的,郑老师就买点馓子,干嚼。有人叫他泡着开水吃,他说胃不好,干嚼养胃。那个时候,我们这些孩子还不知道心疼老师,有时还利用他的好脾气,调皮捣蛋。
印象中,郑老师唯一一次发火,就是在补课班上。
那次补课的内容,我已经不记得了,但当时发火的场景,我还历历在目。那是一节大课下,郑老师离开教室一会儿。我们这群孩子便放肆起来,把讲台上一整盒粉笔头,砸架砸光了。当郑老师走进教室,看到满地的粉笔头,他愣住了。要知道,郑老师是个极为节俭的人,我们不太记得,他什么时候用过整支粉笔,总是用粉笔头,连我们都认为应该扔了的,他还在用。那么小的粉笔头,好像也并没有妨碍他老人家,写一黑板秀美端庄的字来。平时好不容易攒起来的粉笔头,居然,被我们扔光了,那还了得。
我们都不敢看他那喷火的眼睛,不敢看他那颤抖得发紫的双唇。只记得,他给我们讲了学习英语的重要,农村娃读书的重要。我们都害怕了,也开始懂事了。我常常想,人的成长有时就是从疼痛开始的。
郑老师个子矮矮的,但在我们的心里,总是那么伟岸。
郑老师的课,不光学生喜欢,老师们也很喜欢,甚至可以说是崇拜。所以常常出现这样的情况,一个代课老师的课堂后面总坐着一群公办老师、民办老师,因为他们知道,专家就在身边,不学岂不是可惜?
也许学生的视角,与成年人有着天然的不同吧。我们总感到,郑老师很特别,在陆集中学这个教师群体中就是不一样的存在。
郑老师教我们英语就是与众不同,他不提倡学习哑巴英语,而是重视读与听的训练,叫我们听听自己的声音。当他从布包里拿出一个小小的老式录音机,我们都不由得长长地“哦”了一声,真是太神奇了。要知道那时候,大家哪里见过这样的物件,太稀罕了。他按下录音键,让我们读,然后再回放给我们听。他告诉我们,学习英语可不总是为了考试。
三十多年了,老人家的教学理念是何等的先进!
在郑老师那里,我们总能见到,从没见过的东西。就说那台古老的打字机吧,只见郑老师嘴里叼着一支烟,烟袅袅地升起来,再悠闲地散开去。只见郑老师眯缝着眼睛,不时瞄一下旁边的文稿,然后就在“啪啪啪”的,富有节奏的音调里,一会儿工夫,机器里就吐出了一张打印好的稿子。“眼睛不看,怎么也不打错?”在我们少年的眼里,难道不是神奇的事情吗?在37年后的现在,当然不足为奇了。
郑老师的生活是清贫的,每月只有不到50元的工资,养活一家老小已经不易,但即便这样,老知识分子的纤尘不染、朴素整洁的形象从未变过。灰白的头发梳成整齐的分头,洗得发白的灰布中山装,打着补丁的裤子,即使在夏天也会穿着露出脚趾的袜子,总是显得那么严谨、自律。那个年代光着脚上学的孩子比比皆是。赤脚穿着解放鞋上课的老师也很普遍,但从未见过郑老师随便过,连随地吐痰都没见过。
后来,郑老师离开了陆集中学,去了新疆。至于为什么这么大的年纪,还要去遥远的边疆,选择再一次漂泊,是生活所迫?还是安放心灵?至今,我的心里还是一个问号。不过,后来知道,老人家最终归于巍巍天山了,我相信这一定是老人家自己的选择。
37年前,那个4月的上午,原本我们都不知道郑老师要离开学校,当有同学急促跑进教室,慌张地说出来,几乎所有的同学都涌到了窗前,站满了走廊,老人家教过的,没教过的。那时候,我们还不会表达情感,就是不舍地望着,望着……任凭泪水模糊了视线。
至于为什么会这样,少年的我们回答不上来。37年后,自己也教了三十多年书以后,似乎才明白了一点。
很早就想把以上的话写下来,可又总感到惶恐,因为我知道,在郑老师面前,我是惭愧的。庆幸的是,那个别离的春天,永远印在了我的心底。
那个别离的春天,永远印在了我的心底
别离BIELI
作者简介
陆映天,笔名微尘。60后,江苏滨海人,教师,滨海县作协会员,理事。诗歌发表于《山东诗歌》《盐城晚报》《阅读与作文》及媒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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