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后的以后
前两年,朋友失恋后把自己灌醉了,边哭边对我说:
“虽然人至贱则无敌,但爱上当舔狗的感觉就真的没救了。”
给人家当了十年备胎,最后转正不到一周又被辞退了。
他说:“从初中起所有人都知道我暗恋她,我们关系也走得那么近。
每次打算跟她再靠近一点,她就装我们只是朋友。
就这样,我亲自见证了她陆陆续续交往了五个男朋友,每次分手她又会到我这里来疗伤。
对于一个十年备胎来说,不怕海枯石烂天荒地老,最怕有情人终成兄妹。
十年,要喜欢早就喜欢了,我怎么会不知道呢?
我现在特别后悔跟她在一起过。
如果一直都是朋友该多好。”
说实话,我不知道应该怎么安慰一个失恋的备胎。
感情的事从来都讲不清,给别人讲得头头是道,轮到自己做选择的时候,又变成了自己嘲笑的舔狗。
他醉倒前自言自语说:
“你玩什么都行,但为什么要跟我玩真的?
如果你从来没有真的爱过我……”
挺让人难过的。
所以,想问一个奇怪的问题。
那些终于“得逞”的备胎,最后都过得怎么样了?
我并非主动做了某人的备胎,只是刚好我对他的喜欢,比他对我的要多了上百倍。
遇到他,有一种“一物降一物”的感觉。
有两年,我们几乎每天都会碰面。
我们私下里聊得来,相处得也很融洽。
但我知道,是因为他跟谁都聊得来。
有时候我们联系密切,好像有那么一点暧昧。
有时候他又会突然消失,好像一切都只是我的错觉。
每次他打电话过来的时候,我都知道他大概率是刚刚失恋,又不知道能打给谁,把我当成了免费的心理咨询师。
作为一个备胎,跟他聊天的感觉就像喝奶茶一样上瘾。
奶茶随处都能买得到,而他却不可控,终究还会失去。
他会告诉我,他有多么喜欢那个人——明知道对方并没有那么爱他,但他也宁愿多过一天算一天。
心理学上有个吊桥效应,指的是一个人胆战心惊过吊桥的时候,恰好碰到一个人,就会误以为遇见对方使自己心跳加快,从而爱上那个人。
或许是每次他受伤需要安慰的时候,我都在他身边,让他以为我就是安稳的代名词。
他跟我表白的时候说:
“我必须坦白地告诉你,我刚刚失恋,可能还没有完全走出来。
所以这个时候跟你表白,对你来说不公平,因为我现在状态真的很差,可能要花一些时间才能好起来。
如果你还愿意的话,我们就在一起吧。”
我几乎是毫不犹豫地说:“我愿意。”
接下来的半年,约会、吃饭、电影、鲜花、拥抱、热吻、发生关系、争吵、矛盾、出走、道歉、原谅、拥抱、发生关系……
所有情侣该做的事情我们都做了。
有时候,我从他看我的眼神能感受到他的歉意、冷漠、躲闪、逃避。
哦,他并没有那么喜欢我,我不是早就承认了这件事情吗?
但我已经没法用做备胎的心态去面对这件事情了。
我以为的趁虚而入,也是他的退而求其次。
一旦他不能在各种细节上给我足够的安全感,我就会开始痛苦地自我怀疑。
那种随时会被下架替换的感觉,会让人发疯一般地寻找存在感。
最后,我们坚持了不到一年就结束了。
失恋那天,我难过的坐在机场停车场某个角落嚎啕大哭,哭到没力气了拿起手机又不知道该打给谁。
心想,这种时候如果有个人能够陪我说说话,哪怕就是沉默地听我诉说心里的委屈也好,都会让我得到莫大的解脱。
最后,我拨通了一个很久没打过的号码。
电话那边传来熟悉的声音:
“怎么了八婆,失恋了?”
我至今记得初中地理上有一次打瞌睡,睡得迷迷糊糊的时候又突然惊醒,正好听到老师在解一道关于影子朝向的题。
“在南极点上,无论面朝哪个方向,人的影子都是朝北的;而在南回归线以南的地区……”
这句话给我留下了极深的印象。
因为当时坐在我前排的她头发散在我的桌子上,让我闻到那股淡淡的香味。
我莫名其妙地很喜欢那句话,在南极点无论朝哪都是朝北。
后来我喜欢她也喜欢得那么极端。
地球是一个圆,在这个球上的任何一个点,我无论朝哪,都是朝着她。
初中分在一个班,高中在同一个学校,大学也有意无意地考到了同一个城市。
掰着手指头算的话,我算是十年备胎。
有一次有人拿我们的关系开玩笑,她直接搂着我的脖子亲了我一口,意思是我们的关系绝对不是爱情,但胜过爱情。
好吧,我承认我不是她的理想型。
她跟我说,她喜欢比我们高一届的校草,每次校草从门口经过,她都会激动到掐我的大腿。
再过七年,她交往到第三个男朋友的时候,我还在单身。
我对她好,她都接受。
但她从来不给我机会让我对她更好一点,用“把你当做亲哥哥一样看待”之类的话搪塞我。
在与自卑与寂寞为伍的这十年,我大概习惯了把她代入到每一首悲伤的情歌里,每一部关于失恋的青春电影里。
无论什么时候只要提笔想写点什么东西,眼前都会浮现她那张脸。
或者我早就不爱她了。
但我始终站在南极点自我感动。
我甚至挺享受这种爱而不得的感觉的,显得我这个人很痴情。
到后来,我不仅骗了她,连自己都骗了。
到了第十一年,她终于对我说:“我刚好也单身,要不我们在一起吧。”
我叹气说:“还是算了吧,早几年你干什么去了”。
她说:“你不是说会一直等我的。”
我说:“以前我特别怕你失望,现在我是怕自己失望……”
她说别说了,她懂我的意思了。
可能,那是我最后一次真正替她着想。
也不枉我曾经真正很喜欢过吧。
我跟现任结婚五六年了。
在这之前,我做了他两年的备胎,他也做了我两年的备胎。
按他的话来说就是,头一回看到我的时候,我上身穿着棉袄,下身穿着凉拖鞋,拖着刑侦剧里杀人分尸用的黑色巨型塑料袋,披头散发去雪地里倒垃圾。
他说当时心想这个女的是不是有点神经病。
而我的回忆版本是,有一天去倒垃圾的路上碰到一个男的,穿着紧身的牛仔裤,还配了一双硕大的篮球鞋,那双鞋加起来显得比他头还大。
我当时心想这个男的怎么这么土鳖。
简单来说,我们互相看不上。
但又莫名其妙成了朋友。
有一次他上我们家来喝酒,我给他递鞋套。
结果他把鞋脱了,然后把塑料袋套在光脚上进屋了,走两步就不敢走了,说怕弄坏了。
因为笑得肚子太痛,我差点一口气没上来。
那时候,我绝不相信自己有任何可能性会跟这样的傻子结婚。
但渐渐的,发觉自己离不开这样的傻子了。
我省吃俭用一个月,给他买了一双很贵的球鞋。
他说要请我吃火锅,我说好啊,当时因为常常不吃早晚饭,我肠胃炎已经有点复发了。
我问他晚上要不要看电影,他那时候飞机刚刚落地,结果立马从北京飞回来见我,见了面却只口不提为什么迟到了两个小时。
我想表达的意思是,如果说备胎的本质是付出的话,两个人互为备胎,就等于都把自己的姿态放得很低。
我们这种备胎体质的人,不太会因为对方送了一个贵重的礼物而感到开心,反而是送礼物的时候比较开心,单纯看到对方很高兴的样子就觉得很幸福。
我是转正后的备胎,他也通过了我整整两年的考核期。
——是那种随着时间变得越来越喜欢,但过了好几年才敢捅破那层窗户纸的爱情。
所以,我后来不太用“备胎”、“舔狗”这种词来形容一个人的痴情有多可笑了。
因为认真地去付出从来不是一件应该被嘲笑的事情。
我始终相信,备胎并不可耻。
谁没有个备胎,谁又没做过备胎呢?
基于自己的经历,我真心祝福大家都能找到自己的备胎
——但只找一个就够了,能陪你走一辈子的那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