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法148条(食品有问题怎么赔偿)

食品安全法一百四十八条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148条规定如下:

第一款:食品生产经营者销售的食品,应当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不得掺杂、掺假、掺杂、掺杂;不得以销售过期、已变质、劣质、非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不得以合法权限以外的食品添加剂、添加剂使用方法或其他具有食品安全隐患的方式生产食品,不得以非食品原料、非食品为食品原料。

第二款:食品销售者应当查看并保持食品销售票据、有效期、检验合格证等,并应当将销售者的名称、销售食品名称、数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等信息贴在销售地点醒目位置,以便消费者查看。销售者应当对食品销售过程中的污染、变质或者不能正常食用的食品负责,禁止销售食品商标已标记。

第三款:食品销售者不得销售儿童食品中列明的添加剂、食品原料或者不饱和脂肪酸的含量,不得在食品上贴标签,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简而言之,第148条规定了食品生产经营者销售食品时应遵守的标准,包括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合法使用食品添加剂、标示信息准确等。同时,食品销售者也有责任保证销售的食品质量,不得销售过期、变质、劣质等食品。这些规定旨在确保食品安全,保护消费者的健康权益。具体细节和法律解释可根据相关食品安全法规进行查阅。

食品质量问题怎么赔偿?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法律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1

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2

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3

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4

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5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食品的安全法的细则是什么

食品的安全法的细则是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经营、食品检验、食品进出口、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监督管理、法律责任以及附则。

【法律依据】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一条,为了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法。

花生酱抽检适用食品安全法么

花生酱抽检适用食品安全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花生酱属于食品,需要符合国家和地方的食品安全标准及相关法规的要求。其中,对花生酱的抽样检测是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进行监管的必要措施之一,对生产企业的经营许可证、生产许可证、生产工艺等方面的监管也要求越来越严格。

食品安全法制定的目标

食品安全法是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为了从制度上解决现实生活中存在的食品安全问题,更好地保证食品安全而制定的,其中确立了以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为基础的科学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作为制定、修订食品安全标准和对食品安全实施监督管理的科学依据。

食品安全法对食用油都有哪些规定

1、生产过程中的煎、炒、炸食品的食用油使用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天;

2、连续煎炸食品的,累计使用期限不得超过12小时;

3、不得以添加新油的方式延长食用油脂使用期限;

4、不得回收沥油过滤的油脂作为油炸用油重复使用;

5、不得使用“老油”作为油炸用油。

食品安全法对检验不合格的处罚

食品抽检不合格,要看具体是哪类物质不合格,如果是属于下面的各类情况,则应该按照《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来处罚。

《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1、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或者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

2、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3、生产经营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4、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5、经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或者生产经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的制品;

6、经营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生产经营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7、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8、生产经营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9、利用新的食品原料从事食品生产或者从事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生产,未经过安全性评估;

10、食品生产经营者在有关主管部门责令其召回或者停止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后,仍拒不召回或者停止经营的。

食品安全法的通过有何作用

1、《食品安全法》最直观的不同点在于把食品从卫生上升到了安全的高度,同时法律的篇幅也大幅度扩大;

2、这次通过的整整多了1万字,达到16600字,而且规定的范围也更加广泛,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食品进出口和食品安全事故预防和处置都单立一章,足见目前国家和社会各界对这些方面问题的重视;

3、《食品安全法》从它主要内容的规定,可以体现出我国在这个监管理念上的进步和变化,原来的主要的关注点在食品卫生,而新法确立了一个与食品安全风险监管为基础的科学监管体制,同时添加了对食品添加剂和食品广告的监管,进一步完善了食品安全体制,进一步完善了我国食品安全的法律制度,应该说是一部重要的保障食品安全的法律。

食品安全法本质特征是什么

食品安全法是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为了从制度上解决现实生活中存在的食品安全问题,更好地保证食品安全而制定的,其中确立了以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为基础的科学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作为制定、修订食品安全标准和对食品安全实施监督管理的科学依据。

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的意义

1、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国家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体现了我国以人为本的思想;

2、体现了我国依法治国的 基本方略;

3、有利于规范经销商行为,维护经济秩序稳定;

4、有利于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5、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6、有利于更好地保证食品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7、有利于推动食品行业的健康发展;

8、有利于进一步加强我国的食品安全监管理能力建设。

食品安全法2015一共多少条

共一百四十五条。

食品安全法(2015)共有十章:

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第三章 食品安全标准;第四章 食品生产经营;第五章 食品检验;第六章 食品进出口;第七章 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第八章 监督管理;第九章 法律责任;第十章 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是为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09年2月28日发布,自2009年6月1日起施行。

食品安全法的颁布日期是

颁布日期:2009年2月2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09年2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6月1日起开始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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