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教师比小学教师更容易评职称吗?(取消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呼声再起)

网友提问:

让人诟病已久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的真正“痛点”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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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真正的“痛点”是公平与否?!

在公办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的过程中,暴露出了诸多的问题,需要我们广大的教师重视。

那么,这些问题之中真正的痛点就是是否公平。

连续兢兢业业地工作了几十年的老教师,最后退休时还是中小学二级教师,现在的养老金三千多一点。这是我亲眼所见的。俗话说,“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吧!

年纪轻轻,无功无劳,没见过开课,也没听到过在某方面有特别的本领,就是因为有个好校长丈夫,结果,晋级所需的先进优秀应有尽有,不到40岁,已然副高级职称。哪里讲理去?给谁讲理呢?

中心校初评,今年要抽测奖名次,第二年又不要了;今年教龄赋分标准是1分,第二年又变成了0.5分。可是,县级、市级等优秀先进什么的赋分越来越高,而无人无能不灵活的一线教师这些都没有。

校长、副校长等等在计算分数时加5分,3分,相当于一般教师10年,6年的工作,关键的时候1分都会让人头疼不已,更何况是这么多分。所以,领导很早很年轻就晋升到非常高的职称级别。

高职称与低职称之间的工资差距过于悬殊,而且,这种差别会因为职称而长久存在。

晋了职称就意味着增加了各方面的工资,从此以后,没有特殊情况不会改变。也就是说,职称是终身制的。

岗位比例限制着晋级人数,每一年晋级人数比有时候能达到30:1,甚至更多。这种竞争力可想而知了。很多的人一次次被挡住了门外。

一些人为了获得一个晋级名额,到处办假证、请客送礼等等等等,使出浑身解数。而不跑不动的老实人只有干等着,干看着,一点办法也没有。

年轻教师职称低,但是,他们的工作量和职称高的教师相同,但是,工资待遇却大相径庭!

凡此种种,皆是因为职称评聘。当中反映出来的不公平的问题是不是非常明显呢?

这些都是职称评聘过程中出现不公平的现象,也是让人头疼的“痛点”之处。

怎么解决呢?

我想,如果实行优化职称结构比例,以教育教学工作实绩为主的职称评聘,“痛点”很可能就会消失的。

(个人观点,仅作参考!谢谢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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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痛点”,恐怕广大中小学教师都会恨得牙痒痒。如果真正按照相关文件条文办事,没有黑幕,没有暗箱操作,论资排辈,我想老师们大多都会认同并接受。关键是在操作过程中,往往存在钱权交易,其中造成的不公正不合理现象让老师们有苦难言,只能默默承受。

一、业绩条件

我们这里中小学教师评审高一级职称的业绩条件为:

1、优质课

分为省级、市级、县级等级别,评审中级职称和高级职称对优质课等级要求也不同。而且,城市学校和乡村学校教师评审条件也不同。

2、优秀班主任或者优秀班集体

同样也分几个等级。

3、综合奖励

比如省、市、县优秀教师,业务标兵,师德标兵等。

4、课题

5、综合实践活动、社团、校本课程等。

五项业绩条件前三项必备,后两项具备其一即可。

这些业绩条件的获得,除了自身业务能力强,还需要积极争取。优质课和优秀班主任以及社团、综合实践活动是自己奋斗出来的,而优秀教师和师德标兵都是学校推荐的,这个推荐就意味深长了,大家都懂的。并不是表现优秀就能被推荐为优秀教师,其中暗含玄机,也只有当过优秀教师的人才明白。

课题本是为了增强教师的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现在反而是每个学校有指标限制,这让那些想积极参加课题研究的老师望而却步。往往一个学校就一个指标,好几个科目都想搞,最后指标给谁就靠关系了。所以课题也是限制大部分老师职称晋升的一个关键条件,因为很多老师根本没有机会参加课题研究,满足不了这一条件。综合实践活动和社团也是类似,不过竞争相对小一些,毕竟目前做的人还没有那么多。

二、指标限制

中级职称和高级职称每年都有名额限制,一个学校只有几个甚至一个指标,僧多粥少,竞争激烈,除了各种获奖证书积分这个硬性条件,最终花落谁家向来都是一个玄机。里面牵扯到的人情世故,错综复杂的关系网,不评职称恐怕是体会不到的。

正因为评职称难度大,有一部分老师干脆就放弃了,还有一些人知难而进,却要承受巨大的压力。各地因为职称评审跳楼自杀者也大有人在,什么时候评职称成了老师头上的一个紧箍咒?成了压在老师身上的一座大山?

虽然职称高低和教师能力有一定的关系,但又不尽然,有一些优秀教师因为没有关系而评不上高一级职称,也有一些各方面表现平平却靠关系评上职称的,这就造成了职称的不公平。所以我觉得职称评审越简化越好,或者直接进行考试,考过了就晋级,不过就继续考,这样对谁都比较公平,避免暗箱操作造成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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痛点1,有的学校成了校长拉关系手段!听他(她)的老师,会抱大腿的就能先评,2,为校长腐败提供了方便,要评职称拿钱来!3,不能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积极性。必须改革,凡涉及柔性的(指可人为,也就是情感条件),须取消,用客观实际条件评定。诟病不除,教师积极性不能全面调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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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除中小学教师职业职称工资制度的依据是:承认中小学教师职业是一种特殊职业,不是工厂流水线上的工人,也不是餐厅服务员,而是孩子美好人格的塑造者,知识积累的传授者,人生格局的引领者,生存本领的激发者。教师业绩不容量化,也不能量化,教师职业的模糊性特点,决定了中小学职称工资制度是完全错误的,职称工资制度存在只能给教师职业抹黑,带来负面影响,而职称工资设定的初衷是激励教师奋斗,现在看来却适得其反。呼吁废除中小学教师职称工资制度已经成为教育界共识,而采用现行公务员薪酬制度,我认为最符合教育规律和教师职业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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