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做影视自媒体的人怎么剪辑视频才不算侵权?
优质回答:
通不过,是什么原因呢,别人怎么可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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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具体什么用途。如果只是用于研究学习交流、一般不构成侵权。
其他网友回答
我们在短视频平台上,经常能看到大量直接剪辑或者经过编辑加工的影视作品片段、集锦,而这些短视频常常是没有经过权利人许可就被上传到平台上的。【个人看法】:未经版权方的许可对影片进行剪辑、整合、二次加工肯定涉及侵权了,那能不能做呢?当然可以,只要你的视频符合平台规则,只是做个介绍,不要带有商业目的,是没问题的。再说个体实在是太渺小了(大平台另说),说白了人家都懒得跟您较劲也赔不了什么钱,版权方要告只会告那些大平台。
【法律层面】:再看法律上又是怎么界定的。著作权侵权是指一切违反《著作权法》,侵害著作权人享有的著作人身权、著作财产权的行为。《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了12种合理使用的方式,其中有一条: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所以,站在自媒体作者的角度,引用这一条规定是规避侵权风险的的合法理由。但是什么样的介绍、评论,什么是适当的引用,每个人的理解都会不同,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也很难界定解说、吐槽电影是否侵权。这类视频给平台带来了很大的流量,平台默许一定程度的剪辑作品发布,但这并不代表没有违法。怎么做尽量避免侵权吃官司
1、不要带有商业目的这是最重要的
不用作商业用途、不以盈利为目的,这些都可以作为免责事由减轻法律责任
2、不要有负面影响
只要牵扯到互联网的传播往往都会失控的,所以你的作品一定不要给版权方造成了负面影响和舆论
3、尽量保留出处水印
如果素材上有水印,尽量保存不要遮挡或者抹掉水印,特别是对于一些特别说明不能用于商业用途的素材,更要特别注意保留水印,如果没有水印那也要注明来源或出处。其他没什么问题,然后就看平台给不给你过了,多加入自己的个性化元素,加入符合情景的各种图片,音乐,解说或者字幕,弹幕,解读过的内容,加进了你的理解和想法,可以算是伪原创作品的一种。
其他网友回答
我们在短视频经常看到视频剪辑,法律是这样界定的
第四十八条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2、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3、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4、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5、未经许可,播放或者复制广播、电视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我个人意见是如果不是以商业盈利为目的,应是该不属于
其他网友回答
问题应符合以下条件,则不视为侵权。
1,电影已经发布,则其宣传片的内容全部均可用。
2,电影已经发布,为新闻或评论的目的而使用该剪辑片段,片段时长应符合“引用”的合理范围。
3,影视版权通常为法人所有,我国著作权法规定,法人所有的著作权期限是自发表之日起,五十年。五十年后,其版权失效,进入公有领域。也就是随便谁,大家都可以用。
可以在视频里加上自己的字幕或自己的见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