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方案的格式及范文
关注我们,分享人力资源实战经验,交流沟通、共同成长
第一章 总则
一、为提高企业基础管理水平,确保公司内部各部门各项工作的及时落实及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并客观、公正地评价部门负责人、经理及员工的绩效和贡献,通过目标管理和过程控制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所指工作计划包括部门年度工作计划、月度工作计划、阶段性工作计划、专项工作计划。
三、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工作计划管理。
第二章 职责
一、人力行政中心职责
1、负责组织、跟进、落实各职能部门编制年度、月度、阶段性、专项工作计划;
2、负责跟进、落实专项会议、总裁办公会议及总裁或主管副总裁工作指示的专项任务,并指引各职能部门编制本部门工作计划;
3、负责各职能部门工作计划开展过程的督促实施、跟踪、及时分析、反馈各项管理信息;
4、负责组织检查小组对各职能部门工作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记录;
5、负责提供工作计划考核结果上报总裁及主管副总裁。
二、各职能部门职责
1、各职能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工作计划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工作计划的编制、跟进、落实、评价等负管理责任;
2、负责组织编制和执行本部门工作计划并开展自查,接受考核小组对本部门的监督检查;
3、负责组织本部门各岗位人员编制个人周工作计划,并跟进、落实、协调重点工作计划;
4、负责本部门工作计划的上报与计划执行情况的总结、分析和持续改进。
第三章 工作计划的编制
一、年度工作计划的编制及要求
每年11月由人力行政中心组织各职能部门根据公司《年度方针目标》,编制下一年度工作计划,并报总裁办公会批准后,由人力行政中心备案。
二、月度工作计划的编制及要求
1、各职能部门根据年度方针目标、部门职能细则、部门负责人岗位职责,及各种会议中的决议等,制定本部门月度工作计划,经主管领导审核、总裁批准后,于每月28日前提交签批原件存档人力行政中心。
2、人力行政中心负责追踪各职能部门工作计划申报进度,并及时提醒所在部门负责人。
3、各职能部门月度工作计划中要明确工作任务、计划完成日期、责任部门、责任人、工作应达成的重点目标,并注明需其它部门协助的事项等。
(1)主要工作内容:按照公司以及部门内的经营管理要求,内容应为本部门非日常性及日常性的重点工作,且需明确化、具体化。
(2)完成日期:指预计完成该项工作任务的日期,跨月度工作尽可能分月报送并注明“全月”,但必须注明该项工作各阶段的计划完成日期,并设定本月底需达成的目标。
(3)责任主体:工作计划中必须明确各项工作的责任主体(责任部门与责任人),并尽可能明确到小组或个人。如跨部门的工作,则需注明负责组织协调的责任主体。
(4)目标设定:各职能部门重点工作计划必须注明设定目标,跨月度的工作应设定本月底要达成的目标,并在当月工作总结中对目标达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
(5)与年度工作计划挂钩:各职能部门年度工作计划中的重点工作,应在月度工作计划体现,避免造成工作偏差。
(6)各职能部门在编制月度工作计划时,必须对上月的工作计划完成情况作简要总结,正在进行中的项目要说明工作进展的程度,未能按期完成的项目须说明未完成的原因及预计完成时间。
三、阶段性工作计划的编制和要求
1、阶段性工作计划:一般指大假前后工作安排、春节前后工作安排、专项工作计划及临时性工作计划。
2、公司在放假或专项工作实施前一周内,编制下发阶段性工作计划的具体指引和要求(专项小组会议或总裁会议等形成的工作任务)。
四、公司职能部门内部下属二、三级部门及个人,实行月度工作计划与周工作计划的编制及申报。
1、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组织并指导本部门成员根据本部门月度工作计划要求,将工作分解到周,并编制各岗位员工周工作计划。
2、员工周工作计划需报人力行政中心备案,由各职能部门自行管理与总结,并将员工周工作计划完成情况纳入月度员工绩效考核中,同时,报备人力行政中心的个人周工作计划必须由人力行政中心转发一份给主管副总及总裁。
第四章 工作计划跟进实施
一、工作计划编制报批后,各职能部门应逐级向下传达工作指令,明确工作的实施责任人,确保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人力行政中心负责落实各职能部门工作计划,并予以跟进、协调,积极提供各种支持。
三、各职能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各项工作的协调和监控,并给予积极的指导、支持和配合。
四、为确保工作计划执行效果,各职能部门对工作计划有疑问时,可向人力行政中心提出咨询。各职能部门在调整工作计划、工作计划不能执行或中途终止时,应及时反馈至人力行政中心并取得上级领导的支持。
五、人力行政中心必须在每月总裁办公上汇报各职能部门月度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通报上月各职能部门各项工作完成情况及工作计划考评结果;
2、通报各职能部门近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及需要公司或其它部门协调解决的事项;
3、公司对下一阶段工作提出要求和指引;
4、其它需协调解决的事项。
第五章 工作计划的考评
一、人力行政中心按月,对各职能部门月度工作计划(包括总裁特别指示的专项工作任务),进行考评并通报结果,主要考评工作计划报送及时性、编制质量及工作计划完成情况。
二、对工作计划的考评实行“现金扣罚制”,其中报送及时性占20%、编制质量占20%、计划完成情况占60%。
1、报送及时性
各职能部门每月28日前将工作计划及总结报送人力行政中心,每滞后一天乐捐X元,依次累加。
2、编制质量
(1)工作计划及总结格式不符合乐捐X元。
(2)工作计划及总结的内容不完整(重要工作未列入、年度工作计划中的阶段性重点工作未涵盖、总裁等指示的重点工作未列入等),每一项乐捐X元。
3、计划完成情况
(1)主要考评工作计划目标完成情况,以完成计划设定的目标为工作完成。
(2)计划完成率=(完成设定目标的工作数/月度计划工作总数)*100%。
(3)未按报批要求及时间完成工作计划的,每项乐捐X元。
(4)本部门职员未完成工作目标的,部门负责人承担20%的责任,本人承担80%的责任。
(5)个人周工作计划由各职能部门负责进行考评,人力行政中心抽查。
4、为了能够更好地掌握各职能部门工作计划执行情况,各职能部门工作自查总结,必须以书面形式报送。
5、工作计划考评结果经总裁或授权主管副总裁签批后,扣款金额自己主动交到人力行政中心负责人处,用于团队集体活动。
第六章 本办法由人力行政中心解释、补充及完善,经董事长审批后生效。
附件1:月度工作计划表
年 月份工作计划表
部门: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序 号 |
工 作 内 容 | 实施进度 | 责任部门 | 责任人 | 配合人 | 检查人 | 备注 | ||
上 旬 |
中 旬 |
下 旬 |
|||||||
附件2:周工作计划与总结表
年 月份 周工作计划与总结
计划人: 时间段: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项目 | 计划工作内容 | 实际完成情况 | 配合人 | 检查人 | 备注 | |
工作项 | 周一 | |||||
周二 | ||||||
周三 | ||||||
周四 | ||||||
周五 | ||||||
周六 | ||||||
总结 | ||||||
存在问题 | ||||||
下周重要事项 | 事项 | 预计完成时间 | 说明 | |||
报表 | ||||||
领导意见 |
附件3:月度工作计划检查记录表
年 月份工作计划检查记录表
受检部门: 检查人: 受检查部门代表: 检查日期:
对应条款 | 检 查 记 录 | 验证材料 | 检查结论 | |||
完 成 |
基本完成 | 未完成 | 未开展 | |||
附件4:月度工作计划自查报告表
年 月工作计划自查报告
部门: 负责人: 日期:
完成情况 | 本月应开展工作(项) | 完 成 (项) |
基本完成 (项) |
未完成 (项) |
未开展 (项) |
原 因 分 析 |
||||
对策与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