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施工一体化
版权说明 本文刊登于《中国勘察设计》杂志2017年04期,文章原标题为《以设计施工一体化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略有删节;版权为《中国勘察设计》杂志社所有,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作者及出处。
以设计施工一体化促进
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
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副秘书长
中国中建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执行总经理
? 周文连
导语
近期,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建筑业改革发展的顶层设计,指明了建筑业未来发展的方向,对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划时代的重大意义。《意见》将建筑设计归属到建筑业发展系列,强调要提升建筑设计水平,完善工程建设组织模式,加快推行工程总承包,培育全过程工程咨询,要大力推广智能和装配式建筑,推动建造方式创新,加快建筑业企业“走出去”,以加快产业升级,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努力打造“中国建造”品牌,这是从顶层设计发出的加快推进设计施工一体化的强烈信号,也是推动设计施工一体化的有力时机。全面推行设计施工一体化迎来巨大历史机遇。
直面设计施工一体化问题
?建设组织方式落后
传统模式的设计施工企业带有很多计划经济色彩。设计院只对图纸负责,施工只管照图施工,业主分别对应两个主体。工程建设分为设计、施工两个层面,总包主要以施工总包为主,缺少工程总包模式,缺少全过程工程咨询;没有实施建筑师负责制,缺少工程建设技术责任主导;缺少业主技术统一权威代理;缺少深化设计,且深化设计主体不清晰;设计、监理也是分离,专业事情没有专业人士自己担当。设计师缺少材料、设备选择话语权,与国际通行规则不接轨。
?建设主体彼此分割
建设主体彼此分割主要体现在以下八个方面:第一,规划、建筑、景观、装饰设计分割,项目前期策划能力较弱,缺少城市设计和城市区域工程建设总体规划,公共资源配置不均衡,重复浪费;第二,规划、咨询、设计资质审批分属国家发改委、住建部和相关部委,彼此分离,审批不便;第三,设计、施工分属不同招标阶段,缺少工程总包统筹;第四,设计、监理分离,最了解设计的人不从事监理,专业事没有专业人去做;第五,现行资质制度过多过细,限制了经营范围,与国际上无企业资质形成反差;第六,建筑设计资质与专项资质分离(装饰等八项),影响建筑师主体地位与作用的发挥,影响建筑的统一性;第七,施工与劳务分离,固定队伍较少,人员流动性大;第八,与国际标准分离,影响“走出去”步伐。
?相互脱节、影响沟通
由于建设主体彼此分割,造成相互脱节,影响沟通。一是造成设计与施工、监理、装修、供应商和精算师之间的沟通不畅。二是由于没有相应机制,设计企业设计优化主动性不够。三是深化设计职责不清,也影响相互协调,设计图上“见厂家”、“见装修”等牵引增加,统一性受到影响。特别是建筑设计与装修脱节,造成大量浪费,先拆后改,先砸再装,甚至影响到房屋质量。
?方式粗放、缺少细部
由于缺少深化设计,加上采购的时效性,设计图变更较大,版本增加、效率降低,相应也缺少施工放样图与节点详图。设备管线综合更难,错、漏、碰、缺时有发生,由于设计、施工分属不同时段,工程仿真计算能力较弱,设计施工BIM技术应用存在脱节。对装配式建筑而言,设计、生产、施工的相互协同更存在问题。
?质量不高、效益低下
粗放的生产方式造成建筑业总体质量不高、效益低下。全国建筑业总产值利润率10年来一直徘徊在3.5%左右,营业收入利润率更低,而万喜的利润率一般在10%左右。建筑设计行业营业收入利润率也仅为5.13%(2015年),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而民航、电力行业一般在20%左右。安全质量事故也时有发生,不良影响较大。
?品质受损、价值影响
由于缺少“工匠精神”,造成很多工程质量“后遗症”。一是建筑平均寿命较短,大拆大建、浪费资源、破坏环境,甚至影响政府形象。二是建筑中缺少精品,奇葩建筑时有出现。三是缺少建筑细部,建筑风格、地方风貌缺失。四是供给侧结构调整不到位,不能满足全社会对建筑产品的高品质要求。五是建筑企业的财务状况需要关注,企业应收账款、资产负债率有大幅增加的趋势。
多措并举促进设计施工一体化
?全力推行工程总包
根据住建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要在建筑业实施工程建设组织方式改革,大力推行工程总承包,促进设计施工深度融合,提高设计水平,注重设计优化、深化,强调总包统筹。对于以设计为龙头的总包项目而言,设计企业需要提升总包项目管理能力,提升项目安全风险意识,强化项目质量、进度、造价控制能力。对于以施工为主的总包,需强化设计能力、增加设计管理、深化设计与全过程工程咨询的把控力度。
?倡导实施全过程咨询
在工程建设中推行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是国务院《意见》提出的新要求。应立足于全过程、全方位与全行业三个方面落实;培育专业化的咨询队伍;培养复合型的专业咨询专家;不断提升项目科学决策能力;努力提升项目品质价值。
?提倡开展设计总包
利用设计总包对设计的统一性、系统性、关联性进行统筹,协调相关专业节点进程,对各参与设计方统一管理、统一发包、统一协调,减少冲突、避免重复、提高效率、减少浪费、节约成本、创造效率。
?适应新型PPP模式
提高设计施工一体化对PPP模式重要性的认识。强化PPP项目设计前期规划、策划、方案及融资能力建设。强化设计先导作用,强化设计对使用功能、性能与质量的作用。充分发挥建筑师主导作用。优化设计,把控深化设计,充分利用各方资源,统筹设计、施工、运维要素,争取项目成功率。
?实施建筑师负责制
在充分论证研究基础上,积极稳妥推行建筑师负责制。按“国际接轨、兼顾特色;依据合同、服务全程;清晰定位,明确职能;统筹规划、分部实施;配套改革、协同同行;过程精确,品质保障”原则积极开展工作。明晰建筑师负责制理念,保证职业建筑师“参与规划、提出策划、完成设计、监管施工、指导运维、延续更新、辅助拆除”职能。厘清相互关系,做好相关配套,努力提升建筑师执业能力。
?应用先进BIM技术
按“全面普及、应用升级、融合发展、品质效益,争先创新”原则,在建筑业全面应用BIM技术。运用“BIM+”理念,推进BIM技术与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数字化加工、PM、移动通讯等融合发展。加快BIM技术标准建设,强化人才队伍培养,发挥BIM示范作用,建立BIM协同机制,打造BIM集成应用平台,开展BIM数据资源开发,实现BIM提质增效作用,为设计施工一体化提供坚实技术手段。
?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
适应装配式建筑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装配化施工、信息化管理与智能化应用要求,更高层次提升设计施工一体化水平,实现设计、施工、生产的协调统一。强化装配式建筑管理水平,努力实现设计“零变更”,相互协作,发挥出更大优势。
?培养人才,提高素质
加快培养适应设计施工一体化的建筑业人才队伍。打造职业化项目经理人团队,加快职业建筑师队伍培养,提高建筑业农民工素质,为设计施工一体化提供人才保证。
?全面推进国际接轨
按国际通行惯例,努力做到四个接轨:一是管理方式全面接轨;二是商业模式全面接轨;三是技术标准全面接轨;四是人员素质全面接轨。为企业“走出去”、适应“一带一路”发展战略、以国际标准实施设计施工一体化创造条件。
配套改革保障设计施工一体化
?建设阶段改革
可将现有投资、设计、施工、运维四个阶段改为规划、策划、设计、施工、运维、更新、拆除七个阶段。突出规划策划职能,弱化投资要素作用,促进设计施工一体化。力推城市更新(双修)改造;保护传统建筑;强调建造=设计+施工。
?设计阶段改革
将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与现场服务四个阶段改为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技术设计(合同图纸)、施工图深化设计与现场服务五个阶段。增加深化设计阶段,强调深化设计由总包负责,走市场化道路。
?资质制度改革
总的原则是淡化企业资质,强调个人执业资格,为未来取消企业资质做准备。在现有资质制度下,大幅度减少资质数量,合并同类项,做减法,为建筑业向相关领域开放创造条件。改革现有综合甲级资质,变单一综合甲级资质为分类综合甲级资质,如大土木、大交通、大军工等。建议取消建筑设计专项设计资质,或改为建筑专项深化设计资质。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建议将咨询资质纳入住建部统一管理。
?监理制度改革
按国际惯例,实施由职业建筑师进行工程监理。可按市场化方式允许职业建筑师自由选择监理方式。充分发挥专业人士的优势作用,逐步与国际接轨。
?收费制度改革
借鉴国际通行做法,对实施设计施工一体化方式的收费原则进行研究,提出指导意见。充分考虑工程咨询,设计优化、深化,专项设计,全程监理等因素,提出建议方案,指导实践。倡导实施行业自律。
?保险制度改革
倡导新型工程保险模式。建立适应设计施工一体化模式的保险制度。减少建筑业企业负担,提倡工程履约保函。积极引入专业机构对工程信用进行评估、分级,促进资质和信用的货币化。
?招标制度改革
按住建部新版《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规定,赋予工程建设方自主选择建筑师的权力。鼓励采用多种招投标形式招标,在试点基础上,倡导由职业建筑师代表业主主导招标。设计总包单位可不通过招标方式进行设计分包。逐步实施招投标电子化。
?教育内容改革
建议对现有建筑业相关教育内容进行改革。增加适应新方式的新需求;增加适应建筑师负责制的教育内容,扩大知识面,强调培养复合型人才;增加管理、材料、设备、商务知识等教育内容,建立适应设计施工一体化的教学新体系。
?诚信体制改革
新的总包制度、新的设计施工一体化模式,需要一个良好的诚信体系。需要建立新的建筑业执业人员道德规则,鼓励实施行业自律,强化公信力、道德力,加强执业人员评估评价,全面提高建筑业整体诚信水平。
设计施工一体化是建筑业的未来发展趋势,是完善工程建设组织模式的主要内容,是培育全过程工程咨询的纽带,是实施建筑师负责制发挥建筑师主导作用的平台,是提高建筑业人才素质的摇篮,是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的基础,是加快建筑业企业“走出去”的前提,将对实现中华民族复兴的“中国梦”,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促进企业提质增效,拓展市场新动能,创造建筑精品,提升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努力打造“中国建造”品牌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