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何以沦落到“偷拍”
文/山栀子
近日又曝奇葩新闻。榆林市华栋中学德育处老师指使学生用微型偷拍摄像机偷拍学生吸烟,被偷拍到罚款500元。(3月29日海南新闻网)
对违纪学生施以“罚款”,这种教育和管理方式早已被教育部门明令禁止。过去每有此类事件曝出,总是备受诟病和鞑伐。况且,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今天,依法治校,依法执教更应成为教育和管理的基本遵循。校园规则的制定,必须以法治思维;校园规则的实施,必须以法治方式。无论是学校法人和班子集体,还是管理者个人,在制定规则和实施管理时,都必须坚守法治的底线,明确学校权利和学生权利的边界,尊重学生权利,不能以“道德”之名侵犯学生正当权利。学校没有“罚款”的权利,教师也非执行罚款的主体,超越了权利边界,也陷入了违法办学。
然而,比“罚款”更可怕的,是“偷拍”。
偷拍,从来是难以见光,更难登大雅之堂的非常手段。然而,在这所中学校园里,“偷拍”竟堂而皇之地成了德育老师的教育“法宝”,并形成了一条管理链条。德育和“偷拍”绑在一起,怎么看怎么不舒服,怎么看怎么不光明,怎么看怎么不地道,何来育德之心?何来育德之效?我们在看到教育的无奈的时候,更看到了这所学校管理手段的低劣,管理智慧似乎已于山穷水尽黔驴技穷的地步。
德育,重在以德育人,以德育德。一棵树摇动一棵树,一朵云推动一朵云,它凭借的是崇高的道德、文明的风气、优良的文化;它讲究的是春风化雨,润物无声。“偷拍”在法律上尚且不能构成证据,岂能借之于教育管理、立德树人的“神器”。尚且不论这种方式获得的信息是否涉嫌侵犯学生隐私,但其行使的一个“偷”字,就将教育的尊严、学校的声誉尽数偷去。更为可悲的是,在德育老师的助力下,校园里“偷拍”成风,学生在司空见惯的教育中把偷拍视为正常之举,这将是多么可怕的教育。
我们的教育,何时沦落到如此地步?!
好的教育,当有好的教育智慧和教育机制。滥用教育权,忽视教育的法治精神,丢掉德育的理性和尊严,只能在偏离教育精神的道路上渐行渐远。
(本文已刊于2017年3月30日“荆江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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